国家医保局李滔副局长赴
大连市医保局调研工作
年12月9日下午,国家医保局李滔副局长、基金监管司*华波司长、省医保局张秀坤局长等一行7人赴我局,调研我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情况。期间,李滔副局长同我局基金监管、信息办和沙河口分局有关负责人面对面交流,了解我市医保基金监管体系建设、信息化建设、监管工作流程情况,并到我局指挥调度中心实地了解基金智能监控工作进展情况。通过调研,国家医保局有关领导充分肯定了我局基金监管工作成效。
一是医保执法体系建设。我市在分局成立之初,已印发文件明确分工,经办机构主要负责智能监控、费用拨付及待遇审核等,行*监管通过实地核查、专项检查、飞行检查、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基金全链条实施监管,二者即保持相对独立,又紧密衔接,发挥互补作用,大连监管模式符合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(草案)》的有关工作要求,监管工作更为顺畅。
二是医保信息系统的建设。第一,决策分析系统。通过对阶段性的医保结算数据进行自动比对、分析,可以对基金支付异常情况、费用增幅异常情况、费用结构异常情况进行预警,明确监管重点。另外,通过将数据与临床路径进行紧密结合、认真研判,可以对相关病种结算支付情况给出合理化的意见,为下一步*策制定提供有力支持。第二,智能监控系统。通过制定医学知识库、药品、诊疗项目库等,对违规事项做事前提醒,使医生主动规避违规行为。通过对单病种、高值药品和耗材、门诊放疗等基金支付较大项目设立系统审核规则,对医院上传的结算数据自动审核,可以事中拒付违规费用。针对定点医药机构违规特点、基金支付渠道分别设定事后筛查规则,查找违规线索,追回违规费用,做到事后审核。第三,医保信用管理系统。我局已与第三方机构合作,开展医保信用管理系统建设,将定点医药机构及医保医师的考核情况、信用评价、分级监管等纳入系统管理,并与社会信用管理体系连接,实施联合惩戒。第四,医保执法系统。结合大连行*监管与经办机构协议管理的权责,建立个性化医保执法平台,将市局、直属分局、经办机构连成一体,根据工作职责分配权限,业务移交单、执法检查工作记录及违法违规证据材料、处理情况等均通过执法系统传递,监管工作形成闭环,确保执法检查公开、透明,全过程留痕,又明显提高工作效率。
国家医保局领导认为大连市创新基金监管模式,行*监管同经办机构协议管理有效衔接,起到了相辅相成的作用,建设四个应用系统紧密衔接,对基金安全起到保驾护航作用。
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#个上一篇下一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