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白癜风专科 http://yyk.39.net/bj/zhuanke/89ac7.html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关于印发《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(版)》的通知
医保价采中心函〔〕25号
各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构:
为统一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尺度,加强区域间信用评级工作的协调性和均衡性,经国家医疗保障局同意,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《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》(医保发〔〕34号),制定《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(版)》。现印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
年11月18日
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(版)
为促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工作公平有序开展,统一信用评级的尺度,加强区域间信用评级工作的协调性和均衡性,制定本裁量基准。
1.医药企业价格或营销行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,失信等级评定为“一般”
1.1根据法院判决或相关执法部门行*处罚认定的案件事实,近三年(不包括年8月28日之前,下同)在本省范围内,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、集中采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过给予回扣等医药商业贿赂行为,同一案件中累计行贿数额1万元以上(含1万元,下同)、不满15万元(不含15万元,下同),或单笔行贿数额1万元以上、不满10万元的。
本款所称医药商业贿赂行为包括医药企业实施的商业贿赂行为,也包括其员工(含雇佣关系,下同)或具有委托代理关系的经销企业实施的商业贿赂行为,下同。
医药企业发生员工实施商业贿赂行为,近三年在全国范围仅此一例且累计金额不超过10万元的,可暂不计入信用评级范围,下同。
1.2申请挂网、中标资格,经查证涉及提供虚假证明资料、选择性提供材料或采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,但未对挂网、中标结果产生实质影响的。未产生实质影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1.2.1弄虚作假的内容不属于挂网、中标或中选